关于严禁酒后驾车的通知
2021-09-02 点击量 3528
公司各部门、员工: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奇佳公司良好形象,为了预防员工酒驾行为,保证安全驾车,保护个人人身安全,保护员工、他人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结合南昌工业控股纪律监察委员会有关指示精神,现就严禁酒后驾车重申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从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组织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法规,带头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自身形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车。
二、各部门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员工、干部,尤其是驾驶员。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法律和纪律意识,杜绝员工、干部酒后驾车,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酒后驾车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要严格酒后驾车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酒后驾车的,除接受有关部门严格处罚处理外,还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因管理不力出现员工、干部酒后驾车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饮酒驾车行为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予以扣除当月其个人全部绩效工资,还要与部门评先评优、当月绩效考核及年底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四、公司员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处罚的,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除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外,公司内部予以酒驾行为二次记过处分。
五、公司员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西奇佳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奇佳国际物流园有限公司
向化党总支纪律监察小组
2021.9.2